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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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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职责
2019-04-01  

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负责拟定和执行学院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财务工作材料。

2.负责学校预算编制工作,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做好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负责学校财务管理信息化与财会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各项收入,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监督管理各部门的收费与使用;负责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加强成本管理。

4.负责年终决算工作和各种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学校内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财务专项支出绩效评估;接受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5.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财务预算、核算和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控制与监督;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清查、核算和处置等工作。

6.负责办理学院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审批和办证工作。负责学校各种会计票证的申购、印刷、保管、使用和缴销工作。

7.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定期造册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负责省军工学会、校工会财务代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内审工作。

8.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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