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校党员干部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做表率、树形象。现就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体在校党员
二、党员示范岗评定标准
(一)“党员示范岗”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强。理想信念坚定,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够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纪律作风严。自觉拥护党的纲领,严格遵守党的章程,认真执行党的决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业务技能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开展工作不等不靠,积极主动,致力于成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
4.群众评价好。宗旨意识牢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深入教学、科研、育人、服务和管理一线,主动关心师生群众,切实帮助师生群众解决困难。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党员示范岗”
一是违反党纪党规和校纪校规;二是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如有以上情况者,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及时报学校党委研究,撤销称号,收回挂牌。
三、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通知,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的重要意义,熟知标准,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参与。
(二)组织申报。各党支部按照标准与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多方面听取党员、师生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每个支部推荐1名党员,并填写《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党员示范岗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23年12月15日下班前将申报表以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组织人事处(樊新丽处),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正式公布,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另外,被选为“管理服务标兵”和“四有好老师”的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直接认定“党员示范岗”。
(三)岗位创建。学校统一制发“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员党员示范岗”工作标牌,示范岗党员要足本职岗位、发挥示范作用,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亮作为。
(四)总结表彰。学校按照“党员示范岗”标准与要求最后进行验收总结,并予以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抓好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提高党员思想认识,明确创建活动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彰显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立足本职,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抓手,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提高实效。
(二)宣传典型,营造氛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着重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学校也将充分加大对“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创建工作氛围。
(三)扎实落实,加强创建管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党员示范岗”创建过程中应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创建过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二是把创建过程与加强作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三是把创建过程与学校“十四五”发展任务以及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四是把创建过程与党建“双创”、“党建+”、“星级支部”建设等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
(四)强化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创新创建形式,使每一个创建的“党员示范岗”成为党员中的一面旗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获评“党员示范岗”称号的同志在下次“优秀党员”荣誉称号评选中要优先考虑,请各支部书记务必做好此次“党员示范岗”的推选设立工作。
v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