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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暂行办法
2024-03-06 16:32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从源头抓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现依据中组部《欧洲杯外围app_欧洲杯冠亚军投注-官网|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欧洲杯外围app_欧洲杯冠亚军投注-官网|平台: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均应转移到已落实的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及档案。

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由党支部具体负责。各党支部应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进行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纪律专题教育,讲清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手续、注意事项,明确时间要求,发放《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须知》。

三、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网上转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系统))。组织关系转到省内的,在系统内完成转接;转到省外或垂管的中直系统的,在系统内转接的同时,还需办理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保存好介绍信回执。

四、毕业生党员在回校领取毕业证书或派遣证时,同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要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支部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同意,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党员组织关系可暂时保留在原党支部。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原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支部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汇报,保持与党支部的联系。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3、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出国(境)前,学生党员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同、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党总支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所在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4、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党支部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党总支、党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壹年。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5、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各党支部要做好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各党支部在学生党员毕业离校之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的建档工作。在装袋密封之前,要安排专人对档案材料进行复查,以防错漏。如发生党员未按期转正、材料缺失或错装等情况,要追究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党员档案一定要本人签字领取或邮寄至接收地党组织。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自己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避免或减少因保管不慎而造成丢失现象。

七、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档案材料丢失事件,各党支部要留存毕业生党员的详细信息,特别是反映其入党过程和入党手续的信息,并长期保存。主要有:发展其入党的党支部名称、书记姓名,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入党介绍人的姓名、职业、签署介绍人意见的时间;上级党组织指派谈话人的姓名、谈话时间,签署谈话意见的时间;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其入党的时间,总支书记姓名;党委会审批其入党的时间,党委书记姓名;党支部大会发展其入党的会议记录等。

八、为保证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准确性,各党支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办理已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必须要求毕业生党员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

九、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校党委组织部要定期对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协调工作。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和二级学院党组织要明确具体职责,发挥党务工作干部、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等各方面作用,切实抓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对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透扯皮、无故拒转,以及不按规定回执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上级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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