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贯彻落实学院《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院党委《2008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精神,经研究决定,在第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4”)期间,举办“五五”普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
二、竞赛目的、内容
举办这次知识竞赛,旨在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法律法规:《宪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
三、竞赛方式、时间
采用纸质试卷形式竞赛,开卷做题作答。试卷由院工会“五五”普法知识竞赛试题组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竞赛结束后,对试卷及竞赛成绩予以存档,作为学院“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依据之一。
竞赛时间:12月4日—12月11日。
四、竞赛设奖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其余为鼓励奖。
五、几点要求
1、各分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组织广大教职工重点学习竞赛所规定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本次竞赛活动,保证参学、参考率达到教职工总数的90%以上。
2、在竞赛期间,要组织会员认真答题,可采取集中做题和分散做卷等方式参加竞赛。
3、竞赛结束后,要及时将答卷收回,并于12月12日将答卷送交院工会。
院工会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