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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推动良好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2020年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现将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听课工作
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将充分利用教室监控视频的功用,由各听课组组长牵头,采取集中或分散听课的形式进行听课,具体要求如下:
1、听课人听取课程不少于2门,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个课时,其他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个课时。
2、听课时间、课程及授课教师由听课人自行确定。
3、听课人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于听课结束后两天内交至高建办刘星怡处存档(综合楼1211办公室)。
领导干部分组情况如下:
序号 |
组别 |
人员安排 |
1 |
第一组 |
余嗣元 黄 祥 张宗江 郭 利 |
2 |
第二组 |
李麟书 黄道业 殷世江 姜继文 |
3 |
第三组 |
朱德明 张显国 叶启衡 王红林 |
4 |
第四组 |
冯伦久 杜先扬 杨 力杨学分 |
5 |
第五组 |
丁守宝 李 翔 王希江 侯国栋 |
6 |
第六组 |
袁 旗赵守林李中永 李 倩 |
7 |
第七组 |
黄存东 吴方庭 孙 武 沙有闯 |
8 |
第八组 |
李存鹏 王志宏 陈功立 王 胜 |
9 |
第九组 |
付贤政 孙良平 陈小林 朱修传 |
二、学校教学督导员工作
1、参与专项督查工作
学校教学督导员应参与高建办组织的学校专项督查工作,认真检查专项督查的材料,填写专项督查相关表格并存档。
2、参与教学信息反馈处理工作
学校教学督导员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解决教学信息员在《教学信息反馈月报表》中反馈的相关问题。
3、开展常规听课工作
学校专职教学督导员根据《2020年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开展常规听课工作,并于每月月底将听课材料交高建办存档。
三、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
1、提交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2020年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本学院(部)实际情况,制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于2020年9月12日前以部门函件的形式发布(分发对象需包括高建办)。
2、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学校及本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切实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认真填写督导相关表格、撰写相关材料,并存档备查。学校督导组将定期督查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四、配合教务处专项督查工作
高建办将配合教务处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和顶岗实习等专项督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提前做好自查、备查工作。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