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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发布人:国资办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8:12   浏览次数:次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实行国有资产统一归口、协调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校国资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代表学校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实现国有资产有效管理、合理使用。
2. 负责学校年度资产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资产使用效益效率评估;负责组织资产采购方案的制定、立项及招投标工作;负责做好资产登记工作。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无形及其它资产的界定、登记、统计、检查等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组织全校资产清查,及时反映资产的保值、增值、变动及效益状况。
4.负责学校资产添置计划的审核工作,参与教学设备预算的论证及新购资产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优化资产配置。
5.负责组织全校教仪设备、办公设施、图书教材等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参与国有资产购置项目论证工作。参与基建项目竣工验收、接收、移交等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的档案管理;做好资产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协助财务处建立各类资产的总帐和明细账;健全单台(件)固定资产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7.负责实验室资产数据统计与归档工作,完成有关实验实训设备数据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学校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8.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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