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就职工报到上班工作通知如下:
三、具体要求
1、本人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上班;
2、在居住小区如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本人或共同居住人与 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者,应按居住地要求严格 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未经学校批 准不得到校上班。
3、未返回六安市的职工,返回前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居家观察治疗,不得返回;尚在湖北等疫情重点 地区的职工,须严格遵守居住地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条件允许后方可返回并落实居家隔离观察2周的规定;其它人员原则上在2月 10日前返回六安。返回途中要充分做好防护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4、部门负责人应在 2月9日前和2月15日前分别向组织人事处报告本部门干部、职工返回六安情况和不能按时上班的人员情况。
5、职工应自觉按照学校和居住地要求做好各项报告及疫情防控 工作,确保自身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安全。
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