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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1:21 作者:陈兆同 

 

2014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1、无论是学院联系顶岗实习单位或学生自己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均纳入所在系顶岗实习管理,由所在系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制订顶岗实习安排表,并根据各企业报到时间和要求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学生必须服从所在系安排和管理。
2、无论是学校推荐或自己落实单位顶岗实习,均需到所在系领取离校手续表,并办理离校手续,按规定交还公物后方可离校,凡不办理离校手续,擅自离校两周及以上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3、学生离校实习前须与所在系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和安全责任书,自己落实单位顶岗实习的还需提供企业接收证明函或就业协议书;若个人落实单位系派遣式的,须将就业协议书于2014年4月底前交所在系,由系汇总后报就业办,以便办理派遣手续,逾期不交,学院将按有关规定派回生源地。   
       4、学生离校前,须填好毕业生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交所在系,再由各系统一存入学生档案;凡欠费的学生必须按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学费。
     5、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要求应当与贷款人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制定还款计划,并经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公安机关的要求,学生毕业后户口一律迁回生源所在地或派遣单位,档案并随同毕业证、报到证一同发放,特殊情况户口、档案确须留存学校的,须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和所在系同意后,报保卫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留存一年,一年后必须迁出,各系须于学生离校前,将本系户口须留存学校的学生花名册报保卫处备案。
7、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到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学生档案等材料的时间大致为2014年7月中旬(届时学院将在网站上发布通知),若委托他人到校领取上述材料的,需持委托人的委托信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方可领取。
8、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如更换手机号码或变更实习单位,应及时告知班主任更改个人信息。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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