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5-01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控制,完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对2019、2020年度学校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全面内部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校属各预算单位
二、审计内容
1、2019年元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规范性审计,具体包括:
(1)学校内部控制审计。对学校层面内部控制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审计。
(2)学校预算编制管理审计。对学校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
(3)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查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要求,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全面地反映了财务收支状况,经费使用报批支出管理是否规范。
2、2019年元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会经费执行情况及规范性审计。
3、2019年元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代收代支费用执行情况及规范性审计。具体包括:
学生教材费用收支情况及规范性审计。
学生生活用品费用收支情况及规范性审计。
食堂平抑物价资金收支情况审计和食堂平抑物价资金收支情况及规范性审计。
三、审计时间及方式
1、审计时间:定于2021年5月6日开始至本项目结束止。
2、人员安排:学校委托安徽庐州会计师事务所选派具有审计资质人员若干名,进驻学校开展审计。
四、审计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学校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朱德明
副组长:李存鹏
成员:陈兆同、李大武、余嗣俊、王志宏、孙良平、王文堂
五、几点要求
1、委托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选派具备审计资质人员参加审计,并依法依规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2、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及时有效提供相关资料。
3、监察审计处要抽调人员,全力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期完成。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