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声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4-02
各党总支、职能部门党支部:
清明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现将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文明过节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持续正风肃纪,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引导广大师生响应国家政策和号召,以鲜花祭扫、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书写寄语、植树踏青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来怀念逝者、寄托哀思,营造文明社会新风尚。鼓励引导师生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做到“五个带头”,全面发挥示范作用,合力掀起文明祭祀、低碳祭扫的新风尚,让清明节更“清明”。
二、严明纪律要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清明节期间,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严禁在祭祀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游玩、探亲访友;严禁使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严禁为返乡党员干部提供旅游、吃喝、住宿等接待;严禁借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餐饮浪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学校纪委办将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并按照“一案双查”制度,对落实责任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