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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面表现并不突出的同学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是不自量力吗

作者: 陈思   信息来源:机械工程系    发布时间: 2017-02-24

      要求入党是大学生追求进步,争取做一名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把自己锻造成具有高度共产主义觉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自觉自愿行为,是大学生具有崇高人生理想的具体体现。用“不自量力"去评价大学生申请入党的行为,客观上是对同学追求进步这一行为本身的否定,既不正确,也有害于同学的健康成长,因而是不可取的。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是个人政治信仰、政治愿望及人生态度、人生信念的真实表达,申请入党的具体行为不等同于一个人是否具备了入党条件,也不是衡量、评价一个人日常全部思想政治表现的标准。做为新时期的大学生,向党组织表达入党愿望,并自愿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使自己早日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表明他(她)已站在了一个新的更高的进步起点主,这样的行为理所当然必须得到肯定。
    党组织的大门是随时向有志青年敞开的,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所以,申请入党是大学生正确选择今后人生道路的应有权利,是一种严肃、认真、慎重的行为,是对自己负责与对党、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表现,这样的行为理所当然应当得到尊重。
    崇高的人生目标是个人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从申请入党到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是一名大学生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下,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积极创造入党条件的努力过程。申请入党是新的进步的开始,而入党是不断进步的结果,入党是有条件的,要成为一名党员,当然首先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但原来表现不十分突出,不等于经过个人努力后永远不能达到入党条件。不管原来表现如何,只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努力改造自己的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这样的行为就理所当然地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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