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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作者:学生处 审核人:学生处1 时间:2024-05-16 点击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和使用切实发挥临时困难补助的应急救助功能,依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 申请范围

(一)学生本人突患重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家庭承担医疗费用困难,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

(二)学生家人突患重病或家庭突遭变故,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学生在校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

(三)社会保障和资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覆盖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缺少基本生活费用的;

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学生在校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

(五)其他需要给予补助的情形。

第四条 补助金额

(一)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学校酌情给予500至2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

(二)特殊情况,经学生处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可提高临时困难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

第五条 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书《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交给辅导员核实情况后,报二级学院因特殊情况,学生无法亲自提交申请的, 辅导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可代为办理申请手续。

2.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的情况进行核实,经二级学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议后提出建议补助金额,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报学生处。

3.学生处审批。学生处研究并确定最终补助额度,填写《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发放表,学生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交财务处财务处将补助款项汇入受助学生银行卡。

第六条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不影响学生申请和获得其他奖助学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补助,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已领的补助:

(一)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有铺张浪费行为

(三)学习态度不端正、不思进取;

(四)学生有违纪违规行为;

(五)其它违规使用补助的情况。

第八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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