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作者: 审核人:学生处1 时间:2022-02-21 点击数: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等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修)订学校学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方案措施,审核、备案二级学院制订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德育考核工作;负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受理学生各类申诉,反馈处理结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负责学生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代会建设工作。
4.负责学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辅导员培训、考核等工作;指导、考核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协助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
5.负责学生奖、助、勤、贷、免及医保等工作;负责学生评优评先与违纪处理工作。
6.负责新生入校接待、军训、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等专项工作;会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或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善后工作。
7.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与管理,负责对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单位的考核管理工作;组织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负责宿舍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证发放工作。
9.负责心理知识宣传普及、心理咨询服务、心理测评筛查、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0.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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