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杯外围app_欧洲杯冠亚军投注-官网|平台:做好学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沈畅 审核人:xsc12345 时间:2019-09-05 点击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和我校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
1、各学院要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欧洲杯外围app_欧洲杯冠亚军投注-官网|平台: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认真贯彻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审,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各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各班级要设立民主评议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所在学院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年级评审小组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成员包括年级的班主任、年级学生代表等,负责班级评审工作的指导检查、统计上报;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审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评审工作。
2、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班须在本班范围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学院须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公示的5个工作日中。各班、各学院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并且将公示等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3、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当年被认定的困难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只有第四年和第五年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第五年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各院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其中成绩排名具体要求为: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在申请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2、各学院要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附件七)规定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提倡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各院主管领导签名和二级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公章代替领导签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使用。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除签名手写,其它可打印,表格需按照填表规范要求严格填报。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主体资格标准。其中,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位次靠前的没有被推荐,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班级(年级或专业)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的学习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班级(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学习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的排名。
3、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等额上报评审结果。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档的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确定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后学生无需申请,直接纳入最高档4000元标准,二级学院和各班级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相关材料登记备份。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全部纳入国家
助学资金的范围。
今年扩招生(全日制)国家助学金指标分解需要全校扩招生全部报到完成后,才能进行指标分解,该项指标教育厅已另行下达,和本次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下达各二级院指标无关。
三、名额分配
为贯彻落实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提标扩面和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提标政策,安徽省教育厅2019年追加下达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的正式文件至今还未下达。因新学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不耽误大家提前测算、分解指标和布置新学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校资助管理中心对照省厅《2019年追加下达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测算表》测算出我校增补情况,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原有国家奖助学金指标,结合我校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现将指标拟分解如下: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指标数由教育厅根据各校在校生数统一核定,请各院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和程序评定报送1名。然后由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遴选后确定具体名单报学校批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共计138个名额,各二级学院具体指标分解如下:
机械技术学院19名(二、三年级参评总人数416人);
电气技术学院17名(二、三年级参评总人数373人);
经贸管理学院44名(二、三年级参评总人数933人);
城市建设学院20名(二、三年级参评总人数434人);
信息技术学院28名(二、三年级参评总人数592人);
汽车技术学院10名(二、三年级参评总人数207人)。
3、2019年秋季国家助学金上级下达我校1186人,合计196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已提前发放建档立卡学生一等国家助学金75.6万元,剩余分解指标为120.4万元。经过校资助管理中心认真核算分解指标,各二级学院具体分配数据如下:
城市建设学院: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指标分解下达172人,合计28.4万元(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9.2万)。其中:一等助学金86人(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46人),二等助学金52人,三等助学金34人。
电气技术学院: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指标分解下达156人,合计25.75万元(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10.6万)。其中:一等助学金78人(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53人),二等助学金47人,三等助学金31人。
经贸管理学院: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指标分解下达387人,合计63.9万元(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23.2万)。其中:一等助学金194(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116人),二等助学金116人,三等助学金77人。
机械技术学院: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指标分解下达140人,合计23.1万元(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8.2万)。其中:一等助学金70人(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41人),二等助学金42人,三等助学金28人。
信息技术学院: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指标分解下达258人,合计42.65万元(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19万)。其中:一等助学金130人(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95人),二等助学金77人,三等助学金51人。
汽车技术学院: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指标分解下达73人,合计12.1万元(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5.4万)。其中:一等助学金37人(含已发建档立卡一等助学金10人),二等助学金22人,三等助学金14人。
注意:各二级学院对各班级分解国家助学金指标前,应当去除各班级前期已确定的建档立卡人数及相对应的金额后再进行指标分解到各班。且按照国家要求分解指标后秋季学期必须达到人均1650元的标准。(前期认定的六大类学生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均需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四),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报告需附各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评审报告须分别以二级学院正式函件报送。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有关要求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五),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3、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相关数据电子档的同时还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上报系统需要的电子数据。(国家三奖上报数据模版见附件六)
5、各学院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各学院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新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严格按照《填写说明》(附件七)的要求组织填写。
6、为明确学生管理档案归档标准,规范档案建档流程,认真做好学生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类上报材料请照“欧洲杯外围app_欧洲杯冠亚军投注-官网|平台:印发《学生管理档案建设标准》的通知〔2019〕17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校级公示将在全校范围进行,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学院、各年级、各班分别的公示时间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
2、对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位次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各学院必须另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将分别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公告发布后,按照上级要求的发放时间,由财务处及时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将奖助学金发放完成。
5、以上各种表格均可在数字化平台和“校园网-学生工作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2019国家三奖附件”。所有材料均需上报纸质和电子档。
六、要求
本项工作是全年资助重点工作,已列入各二级学院年度学生工作绩效考评。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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