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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周转房管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欧洲杯外围app_欧洲杯冠亚军投注-官网|平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的通知》(财资〔2017〕1396号)和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周转房是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主要用于学校新进教职工短期租住,属过渡性住房。

第三条 周转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管理、限定租期、合理调配、有序流转。

第四条 国资办是学校周转房管理的职能部门,会同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总务处、监察审计处和工会等组成周转房管理工作组,研究使用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 租住周转房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 申请周转房的基本条件:

新进(进校三年内)教职工,其本人、配偶及父母在六安市城区无住房。

第三章 周转房的管理

第六条 周转房申请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初(以通知为准)。

第七条 周转房分配办法:以抽签方式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当房源不足时,以抽签的方式从申请人中确定选房资格。

第八条 周转房租住程序

1、国资办公布年度房源信息;

2、个人提出租房申请(填写《周转房申请表一》),提交至国资办;

3、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国资办组织选房并签订租房协议;

4、承租人到财务处缴纳租房保证金、租金;

5、承租人凭租房保证金、租金收据至国资办领取钥匙并办理入住手续。

第九条 退房程序

1、承租人凭租金、水电等费用结清单,到国资办办理退房手续;

2、凭《周转房退房申请表》和收据至财务处办理租房保证金退还。

第四章 周转房租期和收费标准

第十条 周转房过渡期最长3年,期满后原则上不予续租。承租人在过渡期内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应在1个月内搬出。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租户,仅需交纳租房保证金,不收取租金。

第十二条 续租。职工在租期结束后有续租意愿,在有空余房屋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签订续租协议,期限一年。学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租金按学年一次性收取,每2学年调整一次租金标准。

2019/2020、2020/2021学年,学校公用周转房续租租金标准为:

家属区1#:400元/月/套;30#:大房间500元/月、小房间400元/月。

第五章 相关规定及违规的处理

第十三条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周转房管理规定与协议,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爱护公共财产。

第十四条 两人合住一套房源的,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拒绝他人入住,否则以强占住房或自动放弃住房安排处理。

第十五条 强占周转房或期满后拒不搬迁的,租金按续租租金的两倍收取;逾期超过六个月的,租金按续租租金的六倍收取直至退房为止;情节严重的,由校纪检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因房源不足未获得选房权的申请人,下轮周转房分配时应重新提交申请。

第十七条 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其他职工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承租周转房的,由本人填写申请(见《周转房申请审批表二》),国资办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租金按续租价收取。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住宅公房管理办法》(院办〔2010〕171号)同时废止。此前已签约入住的教职工按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资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