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车辆管理规定
为规范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运行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用车范围
1、学校领导公务用车;
2、保密文件取送用车;
3、各系、各部门紧急公务用车;
4、来校出席公务活动的宾客用车(根据必要);
5、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去银行接送大额现金用车;
6、各系、各部门组团(3人及以上)赴省内外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招生就业等用车(用车费用从活动牵头部门公用经费中支出);
7、接送省级及以上级别考试试卷用车(用车费用从考试费中支出)。
二、车辆调派与管理
1、学院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与调派。车辆使用坚持服务工作、确保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并履行派车手续。
实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并作为核发补助的依据。
2、实行车辆定点停放制度。司机下班后(包括节假日),须将车辆停放于学院内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停放于校外的,须经党政办同意并确保车辆安全。
3、实行车辆定点维修与保养制度。党政办会同国资办共同确定定点维修单位。司机应按车辆技术参数和使用状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三、司机管理
1、司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学院有关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断钻研业务,做好车辆服务工作。
2、司机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并正常坐班。凡不签到又无说明的,按职工出勤管理规定处理。
3、司机要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出车,做到安全、正点、不误时、不误事。
4、司机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出车。
5、司机须凭《派车单》出车,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要详细规划行车线路,以免绕路。
6、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无交通事故的,按照部门负责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年度安全奖;司机驾驶车辆发生违章的,处罚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
7、司机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凡无故不服从调派或擅自出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调离司机岗位。
四、车辆加油
省内出差一律使用加油卡加油,外省出差不能使用加油卡加油的,凭加油票据报销。
五、出车补助
1、市内出车一次补贴3元(晚9点以后为5元);长途按照学校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2、司机出车补助由党政办按月核发。
六、本规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车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