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本办法规定了学校各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和参考利用价值实物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实物档案保管、利用和移交的原则和方法。
二、归档
(一)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行使职能活动时,形成、获得或者收集的,对具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均属实物档案归档范围,实物档案归档范围如下:
1、应进档案室的实物档案归档范围
本单位获得的省部级(含)以上涉及综合工作的各种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牌匾等。
本单位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活动标志、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组织机构印章、赠送的礼品等。
本单位外事活动中获赠的纪念品、礼品。
其它有重要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
2、非进档案室的实物档案归档范围
本单位获得的(1、(1)第一条规定范围之外)各种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牌匾等。
本单位国内交往中获赠的纪念品、礼品。
其它有一般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
(二)归档要求
1、实物档案应在形成或获得实物一个月内向档案室办理实物档案登记,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将实物损坏、私存或转送他人。
2、归档实物没有明确标明主题和时间的,移交单位或个人应在移交时对实物的主题和时间进行说明。
3、归档的实物档案应保持整洁、无破损。
(三)移交接收
1、档案室负责对应归档的实物档案进行检查,确保实物档案符合归档要求。
2、移交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清点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三、整理
(一)分类
实物档案原则上分为锦旗、奖状、奖杯、奖章、印章、字画、其他7类。
(二)编号
1、实物档案按实物类别结合级别,依其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2、实物档案按类别分别从“1”开始编制流水号。需进馆与不需进馆的实物档案应分别编号。
3、实物档案应以“件”为单位按一件一号原则进行编号,并在实物上粘贴归档号。平面实物将归档章粘贴在实物右下方,立体实物将归档章粘贴在实物底部。归档章项目包括年度、分类号、件号。
档号模式为:年度-分类号-保管期限-件号。例如:2015-SW13-D30-0003。
分类号:实物档案分类编号,以“SW”标识“实物档案”类;以“SW11”标识“锦旗”,以“SW12”标识“奖状”,“SW13”标识“奖杯”,“SW14”标识“奖章”,“SW15”标识“印章”,“SW16”标识“字画”,“SW17”标识“其他”。件号:每件实物档案的流水编号,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从“0001”开始。
(三)著录与编目
完成对档案的电子著录,导入系统,形成电子目录。电子著录有固定模版。
四、保管
(一)实物档案一般应专柜保管,对贵重的实物档案,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移出档案室必须要履行签字手续。
(二)对实物档案应定期清点,做到帐物一致,发现问题及时查对清楚。
(三)实物档案应保持整洁,定期除尘,避免褪色,确保实物档案完好无损。
(四)存放锦旗、证书等易虫蛀的橱柜,要投放防虫剂;
(五)实物档案应使用数码相机数字化,并将形成的数码照片按学校声像档案工作规范要求整理。
(六)奖状可卷成筒状保管,锦旗也可卷成筒状保管或折叠后放入档案盒保管。
五、利用
(一)利用实物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二)利用实物档案原则上只能使用实物照片,如确需使用实物档案原件,须写明利用目的,经移交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方能利用。
(三)归还实物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归还的实物档案仔细检查,核查无误后方可签字注销。如发现损坏,应立即追究责任。
六、移交
(一)移交时间
属于进入档案室范围的实物档案,应随本单位其他门类档案定期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要求
实物档案移交进馆时,一并移交下列材料:①实物档案案卷目录(电子版1份);②实物档案案卷目录(纸质版2份);③归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