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文件
院办[2010]96号
欧洲杯外围app_欧洲杯冠亚军投注-官网|平台:《职工医疗费补助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院属各系部、处室:
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学院《职工医疗费补助暂行办法》院办[2003]63号文件中相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职工住院及门诊费报销的范围
1、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在学院报销的医药费用,需符合当年度地方公布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规定。
2、住院病人的医药费报销,职工应首先申请医疗保险的报销,余额方可申请学院的报销补助。
3、自行在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
1、职工住院看病,应严格遵守六安市定点医院设置的相关规定,转诊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职工门诊看病,应到医保定点医院或学院卫生所挂号就诊,凭处方购药。
三、报销手续
1、报销住院费用。凭出院小结、住院发票(或医保报销票据)、医药费明细单、转诊手续等报销。
2、报销门诊费用。凭门诊病历、处方和医院发票报销。
四、本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