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总〔2017〕9号
各相关施工单位:
在贵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校暑期维修改造工程已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为了保证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支付贵单位工程款,请贵单位参照2017年9月13日维修工作会上下发的《送审资料移交清单》,于2017年11月3日前将相关送审资料报送至我校总务处,务必按照清单的要求提供规范、合法、有效的资料。
若因贵单位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审计,影响结算进度及工程款的支付(或财政资金被收回),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将由贵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