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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先进班级评选办法(修订)

作者:徐婷婷 审核人:张志鸿 时间:2019-01-17 点击数:

第一条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促进学校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先进班级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

第三条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班级。

第四条 先进班级评选比例:各二级学院班级(当年新生班级除外)总数的10%。

第五条 先进班级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全班学生能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班级未发生过群体违纪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2)具有优秀的班级组织。班级有合理的组织机构,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规范的组织制度;学生干部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勇于创新,能充分发挥班级中的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能定期召开班委会和班会,会议记录齐全。每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重点、有措施,学生干部未有受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

(3)具有优良的班级学风。班级学风严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课程考试、考查及格率达到90%及以上(不及格率=各门功课不及格学生总人次/考试总人次);班级平均成绩超过所在二级学院同年级平均成绩,班级大学英语B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过率在所在二级学院同年级中居于前列。

(4)具有优良的班级班风。班风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政治觉悟高;全班学生热爱集体,诚实守信,团结友爱,遵纪守法,学年内全班学生无人受记过及以上违纪处分,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5)具有优良的文化氛围。班级积极组织开展或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娱乐、素质拓展等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与安全教育;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文体比赛、科技竞赛等各项集体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6)具有优良的体育精神。全班学生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开展的各项体育活动,能坚持体育锻炼,全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检测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早锻炼达标率达到95%及以上。

(7)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全班学生都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班级宿舍在校、院宿舍卫生评比中平均成绩居于所在二级学院前列,无因违章违纪被通报批评的宿舍。

第六条 评选时间:每年评选一次,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上一学年先进班级的评选工作。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评选采取申报制的方式进行。各学生班级在学年总结、学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于每年九月中旬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及平时记载,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于十月中旬将校级先进班级初评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校学生处复核,复核无异议后统一报学校审批。

第八条 对获评先进班级的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获评班级在评优评选中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第九条 二级学院根据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学院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并报学生处备案。每年自行评选本学院先进班级并将评定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原《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先进班级评比办法》(院学(2009)33号)同时废止。学校之前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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